为新消法追责明星虚假代言点赞

“新消法”已做出调整,明星代言如涉虚假宣传将会追责,对微代言来说,相信也不会永远处于监管真空。

2014-03-18 第528期

时代在变,明星的代言方式也在变。看着明星在微博上装傻卖萌推荐各种护肤品,就像初恋变成了搞传销的。如果产品有问题,他们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是所有的粉丝都是“脑残粉”。当然,我们更希望监管走在问题产品前面,而不是事后追责。

新消法正式实施 将追责明星虚假代言

新《消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近些年有案可查的因为代言企业产品被起诉的明星就有陈道明、杨澜等多起。由于老《消法》对明星代言造成消费者损失是否担责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此类案件法院均无法要求代言者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明星有很强的号召力,不少消费者从电视、报纸上看到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了某种产品,就相信该产品确实像广告上说的那样好。明星的代言行为确实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新《消法》新增了明星代言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将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是很大的进步。[详细]

现状·明星微博代言虚假广告泛滥

明星微博代言风险低

明星们在电视、平面和落地活动等传统的广告代言中,已经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注意个人形象,不过,利用“微博植入式”营销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又开始逐渐兴起。“微代言”的方式更便捷,还可以规避一些以往时常发生的风险,让明星在嬉笑打闹间,轻松赚钱于无形之中,日渐被众多明星们接受。[详细]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使得代言虚假广告只有甜头没有风险,随着代言要负连带责任的明确与追究,相信不会有哪个明星会愿意品尝 “刑责”的苦酒。另一方面,明星也当以此为契机,约束代言行为,像鸟儿爱惜自身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声誉。[详细]

对比·新消法实施后不仅保护消费者 更保护明星

以前·明星虽可逃脱法律追究 但逃不了舆论的针砭

“微代言”与以前的广告代言相比,可以让明星们轻装上阵,少了太多顾虑,然而,“掩耳盗铃”式的心理还是避免不了代言的风险。毕竟明星的公众效应,会导引他人的消费意愿,如果某种商品出现了不可意料的问题,明星们固然可以在法律责任追究上脱身,却依然逃不了社会舆论的针砭——你的微博内容赫然在目,一切的自我辩解都是苍白的,众人的口水也会淹死明星。[详细]

现在·名为追责 实为保护明星和消费者

明星代言广告虽然舒心养眼,但如果代言产品出现问题,那“有麻烦”的就不仅仅是厂商了。新修订的《消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既避免公众尤其是追星族因为追随明星言行指引误入歧途,也警醒和鞭策明星主动担负公众人物社会责任,新《消法》增加明星“吹牛追责”条文,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体现对广大明星的爱护。[详细]

期望·新消法并不万能 监管还需前置

公众应加强防范意识

要避免上当受骗,最好的“良方”就是加强防范意识,凡事多打几个问号,同时,要切忌“听风就是雨”,替别人做嫁衣,不经意间就成了“帮凶”。[详细]

有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

作为各地工商部门,要时刻绷紧“防范”这根弦,对新《消法》要贯彻到底、监管到位。行政部门的监管要进一步前置,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将那些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挡在上市之前,避免消费者权益被损害后再去维权。如果代言涉嫌违法,就严惩不贷,像对待“落水狗”那样大声喊“打”。对消费者,要加强消费指导,用多种方式,从多条途经增强其识别能力,以防患于未然。职能部门如果监管、处罚到位,还有多少人敢冒“不韪”?假如职引导到位,不法行为就难有不法获利的“温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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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张云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