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公积金 岂能止于“清退”?

公积金政策也许是到了需要转身的时刻,但面对涉嫌偷逃税款、侵吞国资的恶劣事实,“清退”不该是最后的罚单。

2013-06-04 第331期

收入有高低,公积金自然也有高低,但不能将监管薄弱的公积金领域当做盛放奢侈福利的“筐”。天价公积金,说是隐性福利,看起来好像只是违规而已。但超额缴纳公积金,个人部分,涉嫌逃税;公司部分,则涉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而公积金中心也涉嫌渎职。无论哪条都够得上刑法了,而现在却连最简单的纪律处分都没动用。违规成本如此之低,奈何硕鼠层出不穷?

吉林烟草“清退”五高管233.83万超缴公积金

6月1日,记者从吉林省延边州政府了解到,经过核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名高管共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目前已经清退。近日媒体披露,位于延边州的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天价公积金”——公司5名高管,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最少进账14421元,最多进账18018元。按照延边州今年开始执行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按此规定,以2012年该州社会平均工资3073元计算,公积金最高缴纳额为3073元×5×20%,职工个人和单位两者合计6146元。也就是说,该公司5名高管每月缴纳公积金的额度超出最高标准2~3倍。媒体收到的举报材料显示,该公司有20多人每月入账公积金超过6000元,10多人超过1万元。[详细]

月缴1.8万 公积金咋成福利的“筐”?

别把高额公积金当成“几缕青烟”

在高额公积金被曝光后,当地公积金中心马上表示要严格执行缴存规定。显然,之前很不严格,那么,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此举就是失职,敢问,为什么公积金中心没有领导为此负责,被问责呢?难道就因为该烟草公司是当地的纳税大户,税收占当地财政的三分之一,就可以法外开恩?怪不得很多类似国企的隐性福利都如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事儿,却依然能够坦然受之。内部监管一丘之貉,外部监管再爱护备加,不搞点隐性福利也许都对不起这些“绿灯”。[详细]

华声评论:“5高管超缴233万公积金”是冰山一角么?

如果不是群众与媒体的监督力量产生巨大的“质疑”效果,不是面对着“仇公积金”的“怒火”,这样一件在“既得利益者”看来是正常不过的事,岂会起到“震撼”的作用?面对吉林烟草5高管超额缴纳公积金233万,目前已清退这一“战果”,笔者认为,并非是尘埃落定。还有多少高管享受到的巨额公积金没有被揭露出来?事实上,我们应该相信,民众之“仇”不是无缘无故的“仇”——基于自身收入获取的卑微以及“幸福指数”的巨大落差,民众有理由渴求公平正义的环境,有权利要求自己的“个人梦”获得社会资源的正视。[详细]

“罚酒三杯”式处理是不得已的敷衍塞责

仅5名企业高管就被逼吐出超额缴纳的公积金233.83万元,整个吉烟公司上百人的管理团队又会怎样?这种近乎疯狂劫掠的权力自利行为,受到的所谓严肃处理难道就是“一退了之”?在滥发工资奖金受约束、挥霍性消费被规制之后,少数垄断企业的利益分肥行动,转入了另一个更隐秘、更大胆的渠道,即通过超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企业高管套取天价福利。垄断企业高管一方面拿着高得离谱的天价年薪,一方面还要以天价公积金为未来存贮“天价暗利”,这种极度自利行为,不仅是对企业利益、公共利益的过度收割,亦是对社会公平的极大伤害。[详细]

天价公积金不是“隐性福利”那么简单

天价公积金不仅涉嫌偷税漏税 更涉嫌瓜分国有财产

在天价公积金上,我们最应当纠偏的不是失公允的“暴脾气”,而是对高额公积金性质的认识。天价公积金,真的仅仅是“高福利”而已?天价公积金,既然是“超额”缴纳,说明已经构成偷逃税款的事实,“清退”能抵消涉嫌犯罪的行为?另一方面,该企业巨额公积金问题,不仅涉嫌偷税漏税,更涉嫌瓜分国有财产。这种变相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自然人以单位名义为个人牟利的特性,且数额巨大,符合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定义及适用解释,亟须追究涉事人员的相关刑责。“清退”,连个好态度都算不上。[详细]

警惕“合法”旗号下的腐败者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钱,属于私有财产,并且可以继承。如果该公司五名高管超缴公积金的行为不败露,233.83万元的国资便成为他们的私产了。这种腐败行为不应该“清退”了事,因为它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对于经办机构的公职人员,则要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公积金被“清退”,可以从轻处罚,但其犯罪性质改变不了,决不可一退了之。要防范和避免这种“合法”的腐败现象并不难,“两头公开”即可达到目的。一头是,政府经办机构公开企业所办明细;一头是,企业张榜公布到人,谁办谁未办,谁缴多少,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秃头虱子明摆着”,众目睽睽瞅得分明,出现问题,两头追究,恐怕想胡来也不敢了。[详细]

天价公积金事件不能“一退了之” 公积金制度须完善

“百万公积金”引出保障理念反思

公积金领域的贫富不均早已显现,去年有新闻爆出,青岛最高公积金缴存额相差近70倍,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但有的单位为其员工一个月缴存五六千元公积金,有的单位则只有一两百元,不同行业间缴存额度相差数十倍则是十分普遍的情况。住房公积金:这项为保障普通百姓住房权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正日益沦为一些垄断企业变相发放福利的手段。出现这种情况最直接的原因一是监管上缺乏严肃性。另一个问题是住房公积以个人收入为依据的标准,很容易导致一种住房保障上的“马太效应”。这种“济富不济贫”的操作,最终导致的只能是有限的资源无法被分配给最需要的人。[详细]

天价公积金事件频发 责任归属须深挖

层出不穷的国企福利加剧了民众的灰色想象,舆论批评的正当性显而易见。鉴于公积金制度为国企分派福利开方便之门现象曾出现多次,此次吉林天价公积金出现后,不少人呼吁对此现象展开深查。过去对类似现象的关注焦点往往局限于享受此福利的国企高管,道德审视的倾向亦可能忽略人为的过错,而事实上,若追究其中的细节,势必可以从中挖出相关的负责人,显然,给予他们相应的惩处,才是避免此类现象的切实之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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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