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也收费? 与民逐利太不该

水是自然产物,农民取水灌溉,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没收费,否则就颠覆了几千年来农民无偿取水灌溉的常识和习惯。

2013-05-21 第321期

“敛财式”收雨水费的背后,加重的也是消费者负担、增加物价成本。为了正常生产生活,在种植环节的“收费”,最终将会转嫁到农产品价格上,对于粮价、菜价的提升也是必然的。也就是说,类似的无厘头的“雨水费”,在榨取了当地农民的血汗钱的同时,最终影响的是社会民生。

江西泰和县向农民收取“天水费”

庄稼人种地,种在人收在天。如果老天爷下雨也要收费,你怎么看?5月18日,有网友在江西微博中爆料,称吉安市泰和县某村收取农民种地的“天水费”,从2007年起,每亩责任田每年收17元。随后,大江网记者联系上泰和县水利局,该局一位彭姓局长对此回应称,网友反映的“天水费”应该是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且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收取。该爆料网友称,“天水费”是指天上降下的自然雨水,落到农民的田里需收取的费用。从2007年开始,泰和县一些乡镇以集体水费的名义将“天水费”指标下达到各村。每亩责任田每年“天水费”17元。这笔钱一般由村里先行垫付,待到农民要申报计生指标或者到村里开具证明材料盖章时逼迫农民补交。该网友质疑,“天水费”依据是什么?难道天上的自然雨水还要收钱?[详细]

“雨水费”是乱收费奇葩

自古以来都没有收取雨水费的先例

水是自然产物,农民取水灌溉农田,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没有收费,否则就颠覆了几千年来农民无偿取水灌溉农田的常识和习惯。不论是网友称的“天水费”,还是“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都是水资源费。当下,农民是需要帮扶的群体,农业生产需要国家补偿。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农业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们国家为了鼓励农业生产,取消了农业税,并多渠道补助农业,水利部门岂可逆民意倒行?[详细]

“坑农”行为必须立即叫停

需要厘清的是,向农民征收水资源费用来干什么?能否公开水资源费的用途?会不会像有的收费公路一样不还贷只养人呢?这是十分值得怀疑的。如果水资源费的用途没有公开,先别急着收费,避免政府与民争利。见过乱收费,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乱收费,堪称奇葩。仗着权力向种田农民收取“灌溉费”,是极其严重的“坑农”行为,必须立即叫停。[详细]

雨水收费有违“民心”

“雨水费”有违中央精神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再次把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问题摆在了关键位置。中国农民、农业要发展,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是我国农民生产发展,农民致富增收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必须杜绝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农村实际,要真正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增加农业项目投入,加快山坪塘整治,增强防洪和灌溉能力,杜绝以收费的形式来挑战农民种粮的最后底线。[详细]

“雨水费”更有违民心

收取“天水费”,严重偏离了中央一号精神,既违背了“天意”,更违背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紧急刹这股歪风邪气,以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种粮积极性,以真正的“减负”来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以真正的“减负”来确保农民增富增收,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过上幸福的生活,真正全面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农民篇章。[详细]

“雨水费”的本质是借机敛财

相关部门应对“天水费”作出解释

按当地水利部门的解释,所谓的“天水费”应该是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这样的解释难以打消质疑。既然是水库灌溉的水费,与直接下到农田里的“雨水”有本质区别,村干部在收费的时候是可以明明白白说清楚的。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为什么一些乡镇却以集体水费的名义将“天水费”指标下达到各村?每亩责任田“天水费”17元,意味着不管谁家用不用水库的水都要缴的,看来当地农民反映的“雨水费”并不为虚。一个连下点雨都要收费的地方行政行为,令人愤懑,也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赤裸裸敛财行径。真是应了哪几句古话,“欲加(收费),何患无辞”?收到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的地步了。[详细]

“敛财式”收费最终影响的是社会民生

“敛财式”收雨水费的背后,加重的也是消费者负担、增加物价成本。为了正常生产生活,在种植环节的“收费”,最终将会转嫁到农产品价格上,对于粮价、菜价的提升也是必然的。也就是说,类似的无厘头的“雨水费”,在榨取了当地农民的血汗钱的同时,最终影响的是社会民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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