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提升管理人履职水平,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要求,8月28日,新化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会议,会议由新化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国柱主持,新化县已获得湖南法院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的三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参会。
会上,张国柱立足司法实践,深入剖析破产审判实务中的难点和痛点,结合具体案例对不同情况的处理提出建议,为与会人员带来一次内容详实的专业培训。与会律师事务所代表结合自身情况发表了意见。新化法院就拟出台的公益强制清算管理人选任办法和规范公益清算案件管理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了与会机构意见。

张国柱紧密围绕依法规范履职、防范履职风险对管理人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管理人要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的办理,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用好用活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业务学习。破产工作极具专业性,管理人内部要组织专业团队办理破产案件,通过培训和学习熟练掌握破产程序办理流程,确保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信息公开;三是要聚焦风险防控,严守执业底线。管理人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程序,恪守法律底线,规范行业运行。四是要强化沟通交流,共同推动个案办理。破产审判团队和破产管理人团队要强化沟通,共同攻克破产个案中疑难杂症,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编:陈方
一审:陈方
二审:汤世明
三审:田从梅
来源:华声在线
免责声明:华声在线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文章仅是作者个人观点,不应作为投资依据。读者应详细了解所有相关投资风险,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是网络作者投稿发布,版权归投稿作者所有。作者应对文章及图片的真实性及版权负责。一旦因此引发版权纠纷,权利人提出异议,华声在线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删除相应内容。侵权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由此造成华声在线损失,投稿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38160107#(#改成@)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