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局联合推广要素式文书示范文本,助力诉讼更快更省心

2025-07-25 16:07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陈方]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7月22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司法局局长马智与石峰区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欧蓉静等一行前往辖区律师事务所就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召开了推进会。

会上,立案庭干警胡思思对《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了介绍。大家就要素式示范文本进行了探讨,对文本的实际应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代表表示:要素式示范文本通过结构化表述,既减轻了法官审理负担,又帮助律师聚焦争议焦点。今年采用要素式劳动纠纷文本后,调解成功率提升20%,充分验证了其减诉累,提效能的双赢效果。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将积极配合法院推动要素式示范文本普及,助力文本动态优化。

欧蓉静专委指出:要素式示范文本通过统一规范、要素式、勾选式文书结构使案件逻辑更加清晰,让人民群众能够全面、准确表达诉求,快速确定争议焦点。从业律师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当事人使用要素式示范文本,逐步实现当事人对要素式示范文本的进一步认可,促推纠纷实质化解。也希望辖区律师就要素式示范文本的应用情况,向法院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

马智局长表示:律师作为一线法律工作者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学好、用好要素式示范文本。同时,要注意收集、梳理、总结要素式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助力提升要素式示范文本好用、易用、管用水平,便利群众诉讼。

此次会议加深了法院与律所之间的沟通,提升了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优化了司法资源分配,促进了法律适用的统一。下一步,石峰区法院将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推广举措,让要素式示范文本真正走进群众,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王婷)

责编:陈方

一审:陈方

二审:汤世明

三审:田从梅

来源:华声在线

免责声明:华声在线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文章仅是作者个人观点,不应作为投资依据。读者应详细了解所有相关投资风险,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是网络作者投稿发布,版权归投稿作者所有。作者应对文章及图片的真实性及版权负责。一旦因此引发版权纠纷,权利人提出异议,华声在线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删除相应内容。侵权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由此造成华声在线损失,投稿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38160107#(#改成@)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