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对一处长期被非法霸占的门面房实施强制腾退。执行干警在公证人员的全程公证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监督下,仅用三小时便高效完成涉案房屋腾退工作,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株洲某公司因承租人侯某平长期拖欠租金,便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责令侯某平限期搬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侯某平早已搬离,如今房屋由其前夫侯某兴占据使用,尽管其并非案件直接被执行人,但其作为房屋实际占有人,亦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然而,侯某兴却采取抗拒态度,坚决不肯搬离。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侯某兴,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和阻碍执行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明确给予侯某兴合理的搬离期限。然而,侯某兴始终置若罔闻,当起了“钉子户”。
面对这一局面,天元法院果断亮剑,势必拔除这颗“钉子”。执行法官经过分析研判,制定了严谨可行的执行方案。行动当日,执行局长龙平带领10余名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同时,法院还诚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现场监督,全方位见证执行工作的公正性与规范性。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
在各方的共同见证下,强制腾退行动有条不紊地推进,经过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涉案房屋终于成功完成腾退。至此,霸占该房屋的“钉子”终于得以拔除。(通讯员 刘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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