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 执行护民生 新化法院高效办结涉民生交通事故

“案款虽不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近日,新化法院执行干警在孟公镇清水塘村开展现场执行连线工作,在县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下,一起僵持多日的涉民生交通事故执行案件达成和解,为年逾七旬、身患重病的申请执行人邓某平兑现了胜诉权益,同时以案释法,敲响了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的安全警钟。

简要案情

2024 年 7 月,未满十八周岁的刘某文,由朋友晏某静扫码解锁共享电动车后交由其驾驶,车辆行驶至新化县沿河路东方城市门口路段时,碰撞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邓某平(69 周岁),造成邓某平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文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邓某平诉至新化法院,经审理查明,邓某平各项合理损失共计125359.2 元,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54663 元;剩余 72359.2 元,判决先从刘某文个人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刘某、欧某青承担。判决生效后,刘某文及其监护人未能按期履行剩余赔偿义务,邓某平遂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2026 年 4 月 21 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开展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均消极规避履行,法院依法先后对刘某、欧某青分别采取司法拘留十日、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满后,二人仍以无收入、在外务工为由拖延,甚至拒接法官电话,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没有简单终本了之,而是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走访摸排,联动村干部了解实情。经核实,被执行人并非恶意规避,确系家庭经济拮据,前期垫付的医疗费也是多方举债而来。另一边,申请执行人邓某平年逾七旬、身患重病,康复用药急需资金,权益兑现迫在眉睫。

执行干警多次向院、局领导汇报案情,研究优化处置方案,持续开展调解工作。依托村两委及被执行人亲属共同做工作,采取“背靠背” 方式耐心释法,向双方讲清利弊,逐步建立和解沟通基础。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最终向亲友筹得3 万元缴至法院;法院同步为生活困难的邓某平申请 8000 元司法救助金,邓某平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人大代表见证监督
县人大代表曾军

本次活动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同步开展现场连线汇报,执行干警向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李定桥主任汇报案件办理全过程,特邀县人大代表曾军全程见证、监督执行工作。人大代表曾军在现场见证后感慨,执行干警跑村入户、多方奔走,既用好强制执行手段守住法律底线,又坚持善意文明调解化解矛盾,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也希望更多群众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下一步,新化法院将持续推进善意文明执行,统筹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做实做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同时持续做好以案普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官警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车警示案例。一是未成年人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骑行共享电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肇事,监护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共享电动车账号不可随意转借他人。本案中晏某静扫码开锁后将车辆交给未成年人驾驶,虽未在本案中承担法律责任,但该行为潜藏巨大安全风险,广大交通参与人要引以为戒,切勿随意将共享电动车交由他人驾驶,避免酿成事故、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责编:沈礼

一审:沈礼

二审:汤世明

三审:王超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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