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将开展“森林+”评选活动

2022-09-22 08:38:13 [责编: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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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向文娟)9月20日,记者从怀化市创森办获悉:为充分展示创森成果,进一步加大创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怀化将在全市开展森林乡镇、森林单位、森林社区和森林人家等“森林+”评选活动。

据悉,怀化市创森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森林乡镇、森林单位、森林社区和森林人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对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对象范围、评选程序、申报条件指标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评选活动的认识,再次掀起浓厚的创森宣传氛围。

此外,申报对象发生重大及以上造林绿化质量和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及以上违法侵占林地、湿地、绿地事件的、发生重大及以上盗伐、滥伐林木事件的、发生重大涉农林地林木经营纠纷的、发生重大及以上猎杀野生动物、采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事件的、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发生重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有其他违纪违规,受到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以上处分等实行“一票否决”。

链接:“森林+"评选条件

森林乡镇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重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工作机构、生态保护规章制度,班子团结,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山区乡镇林木绿化率达70%以上,丘陵区乡镇林木绿化率达60%以上。

乡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街道绿化率达70%以上、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建有一处以上绿化美化较好、娱乐设施基本齐全的乡镇休闲公园,能够满足周边居民休闲游憩需求。

所属各行政村建有一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且设施齐全,各自然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率达100%,近3年来没有人为破坏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现象。

村级以上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 水旁、宅旁适宜绿化的地段全部绿化美化,绿化率达90%以上。

在乡镇驻地和各行政村、主要公众游憩场所有创森知识等科普宣传阵地,生态文化突出。

镇容镇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产业兴旺,各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形成林水、林山、林路、林村相依的森林网络空间格局,具有较独特的乡镇风貌。

森林单位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重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工作机构、生态保护规章制度,班子团结,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林业企事业单位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其他单位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实现应绿尽绿,无绿化死角,绿化配置科学、布局合理,绿化工作有人管理,经费有保障。

近3年来每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且尽责率达90%以上,其中林业企事业单位近3年的造林绿化任务完成率为100%,树种结构合理,质量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森宣传活动,有1处以上创森等科普知识宣传橱窗,在主要地段有创森等宣传标牌,创森宣传氛围浓厚,实现人人皆知。

古树挂牌保护率达100%,近3年来没有人为破坏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现象。

其他基础设施完善,办公环境优美,生态环境卫生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较独特的森林风貌。

森林社区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重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工作机构,班子团结,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开展各种形式的绿化美化活动,空闲地应绿尽绿,基本实现开门见绿,社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社区内主、次干道绿化率均达80%以上。

建有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设施齐全,便于群众开展休闲娱乐活动。

大力推广种植多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绿化突出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搭配合理,各绿地有人养护。

古树挂牌保护率达100%,近3年来没有人为破坏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现象。

近3年来每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且尽责率达90%以上。

建有1处以上创森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场所或宣传橱窗,生态文化宣传浓厚。

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森林人家评选条件

绿化特色鲜明、森林氛围浓郁、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经营区域总面积在2.3亩以上且界线明显、无纠纷,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生态环境优美,有创建森林城市宣传窗柜或标语,自评达到《森林人家建设与评定规范》(DB43/T1425—2018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4月19日发布版)中《湖南森林人家星级评定评分标准表》进行自评得分在65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