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你家若有自建房 这“五问五答”必看

2022-06-07 14:56:01 [责编: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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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吴楚 通讯员/朱建轩

眼下,株洲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正在全力推进。日前,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此前两天,株洲也有相关方案印发。

如何整治?整治什么?步骤是什么?为了让市民更了解政策,6月6日,本报记者专访了株洲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记者:居民自建房范围包括哪些?

答:城乡所有居民自建房都纳入排查整治,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镇区(集镇)、安置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景区、乡村民宿旅游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的用作餐饮服务、民宿宾馆、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批发零售、生产加工、仓储物流、房屋出租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

记者:主要排查房屋哪些方面?

答: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割、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记者:排查整治的步骤是什么?

答:施行“六步法”排查工作流程,即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街道)排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省级考评。其中第一步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第二步村(社区)普查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第三步乡镇(街道)排查应组织人员逐户排查,对重点地区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第四步县级复查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达到100%,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不低于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10%,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街道)应重新普查。

记者:整治行动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2022年5月20日至8月31日完成重点区域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记者:排查出的问题将如何整治?

答: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开展分批分类整治,依法主要采取“改、停、封、拆”的措施,即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按照《株洲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类指导意见》要求,对于摸排发现的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构建变形失稳、外墙脱落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以及D级危房,先停止使用,人员迅速撤离,再根据自建房的不同情况,采取立即拆除、暂缓拆除、限期整改三种方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