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印发《通知》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2021-12-02 16:55:12 [责编: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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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印发《通知》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创造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良好环境——

让老师“轻装上阵”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锴

日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减少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强化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11月29日,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让教师有更多时间和精力

用于教育教学

“长期以来,湘潭市在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较好成效。”市教育局教师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教育部门组织了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落实情况统计,对中小学教师承担校外事项进行了摸底排查。湘潭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基层学校开展的检查评比等活动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压减,非教育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社会事务性工作有一定程度减少,没有占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也没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确保中小学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负担过重一直是舆论较为关注的问题。老师累,除了日常的教书育人,一定程度上,是“累”在承担了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比如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导致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有关工作时,甚至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

这位负责人认为,要强化中小学教师责任意识,参加社会事务也是教育的一部分,要找好两者之间的平衡。学校是社会的成员,理应承担合适的社会事务工作。但过度承担的话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额外负担。因此,让教师从沉重的、不合理的负担中解放出来,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来办事,无疑是最给力的“减负”。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创建事项至少减一半

“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市教育局秘书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改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

那么,教师负担怎么减?《通知》从老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不合理负担入手,提出了减负的路径。

——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各类考核事项,推进表格一表化、电子化,并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杜绝要求中小学教师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的现象;对教师进行科学考核评价,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严禁简单用升学率、考试成绩等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评价教师;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减社会事务进校园。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重要专项工作,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对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街道社区事务,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对于教育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减报表填写工作。除县级及以上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针对教师的专业培训,要结合教师工作和生活实际,优化内容、改进形式、合理开展,避免硬性安排,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合理核定工作量

激励教师做出成绩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市教育局秘书科有关负责人说,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将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合理核定工作量,激励教师肯干能干做出成绩。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事业编制要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求,根据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如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乡镇寄宿制学校运转良好。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还将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内容。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督促减,以减增效,指导各地做好落实工作。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