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4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2021-12-02 16:54:11 [责编:李慧]
字体:【

岳阳晚报记者 黄诚成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和家长负担,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近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获悉,《通知》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事先须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由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统筹加强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推进“五育并举”,因校制宜设置课后服务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学校要及时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服务对象和时间有规定

《通知》中表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和农村地区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1天开展课后服务。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校午托服务和暑期托管

不纳入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同时,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资源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考虑到课后服务的时间规定为正常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因此,现阶段午托服务、暑期托管暂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后续将根据家长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开展相关调研,结合现实需求和我市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

中小学校课后服务

每节课不超过4元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筹措方式主要有: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我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其中:乡镇(农村)学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期·生,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6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各学校具体收费标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一校一案”审核课后服务方案时一并明确。建立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以一学年为固定期。

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

农村寄宿制、民办学校

可以开展课后服务

记者获悉,农村寄宿制学校可开展课后服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然后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民办学校如已开展课后服务的,按之前正常开展,不得额外收费;尚未开展的,须按照公益服务的原则,严格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收费标准参照同层次公办学校,不得借课后服务营利。

另外,学校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体,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如学校已充分整合校内资源,且经充分挖潜后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