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三部门联合发文 新建小区将“标配”文化活动站

2021-11-16 17:11:12 [责编: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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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 “按照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今后新建小区将‘标配’文化活动站。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以文件形式明确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这在全省都是首次。”11月12日,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科长张清平为记者解读《关于新建小区配建文化活动站的指导意见》时,讲述了这一重大利好。

据了解,为规范新建小区文化活动设施的配建和管理,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11月5日,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新建小区配建文化活动站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社区文化站从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小区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建文化活动站,确保人均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低于0.05平方米。居住人口1000人(300户)及以上的,配建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居住人口5000人(1500户)及以上的,配建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自然资源部门要对拟出让的居住用地,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要求,并在审查项目规划方案时严格按照要求明确配建的位置和规模。未经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住建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对小区文化活动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小区文化活动站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装饰装修及设施配置,不得销售、买卖,转让、赠予等,不得改变使用功能,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并自觉接受文化主管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指导意见》中备受关注的是“小区配建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这一点。怀化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肖旭亮表示,该项政策将极大促进文化活动站进小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提升小区品质,从而实现怀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记者 胡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