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怒批于正抄袭 不能止于举报

希望琼瑶、于正选择走司法途径,为保护知识产权作出一个表率。

2014-04-17 第548期

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好,帮助所有曾被侵权者说句公道话也好,琼瑶的维权都不应止于举报,再大的舆论同情声音,都没法帮助琼瑶要到一个道歉或者赔偿。而且,维权只停留于口头行动,只会纵容更多侵权者出现。琼瑶阿姨如果认为《宫3》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并且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对整个中国大陆的娱乐文化生态环境将是一次值得注目的洗礼。

琼瑶举报于正《宫3》抄袭:心如刀绞 已病倒

于正担任编剧兼制片人的“宫”系列第三部《宫锁连城》正在热播,该剧开播当天就有不少网友吐槽称该剧和琼瑶的经典剧集《梅花烙》很相似。15日下午76岁的琼瑶终于坐不住了,在微博发布了《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信中指出《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情节并列出多组证据,称自己“已经被欺凌到无法沉默”,“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于正的许多作品都曾被质疑抄袭,《宫3》也不例外。该剧开播前,女主角之一的戴娇倩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宫3》有着《梅花烙》的印记。”于正因此在发布会当天与之翻脸。该剧播出后引来网友的集体吐槽,有网友归纳:《宫3》就是在一个《情深深雨濛濛》的家庭上演一出偷龙转凤的《梅花烙》,然后女主角长大后变成招摇撞骗的“小燕子”。[详细]

透视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事件

于正回应琼瑶公开信:纯属“巧合和误伤”

于正方面称,这是继承与发展。他还举例说,琼瑶阿姨的《一帘幽梦》,是不是也有《飘》的影子?老故事也会有新概念、新发展。中国早有俗话,天下文章一大抄。既然琼瑶可以借鉴《飘》,我于正也可以“继承”《梅花烙》,至于是否真的继承之后“发展”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于正的这一辩解其实正是法律上难点,也是当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所在。[详细]

影视作品中的抄袭如何界定?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国家一级编剧胡月伟说,在商业化的写作过程中,一些年轻编剧喜欢“扒剧”,尤其是“扒韩剧”“扒美剧”,这是最快捷的成功之道。“影视界侵权事件一直都有,这次琼瑶提出的问题,是真正地把抄袭摆上了台面。”由己推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汪海林也表示支持琼瑶。但抄袭如何界定?胡月伟认为,必须区分两个概念,“解构优秀作品的艺术上的结构模式,这个是可以借鉴的。但具体到人物关系、人物设计、人物对话,如果全是剽窃就不能容忍。”[详细]

律师:法律上于正不构成侵权 只能鄙视抄袭

“琼瑶举报于正抄袭,这主要是涉及剧本方面的抄袭,还是属于文学作品的范畴。目前法律在著作权的保护中,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翁冶中解释,所谓表现形式,就是在文字上对于事件的描述;而中心思想则包括故事的情节设置、框架搭建等。翁冶中举例表示,如果琼瑶写了“太阳冉冉升起”,于正照抄了这句话,就属于抄袭;但如果于正写了“太阳从天边慢慢升起来了”,这就不算抄袭。“所以虽然琼瑶表示于正的《宫3》的主角设置、主角关系、支线任务设置都与其《梅花烙》如出一辙,但这些都属于中心思想层面的,所以不能构成侵权。”[详细]

琼瑶“打假”于正打出国产电视剧混乱现状

琼瑶斥于正其“抄袭”为啥只投诉不起诉?

不知道琼瑶是怎么想的,本来该起诉的事儿,变成了投诉;本来该理直气壮维权的事,变成了公开示弱。琼瑶在公开信中说,“我走投无路,不知应该向什么单位求助。”然后选择了给广大总局写信,因为“对内地的著作权法,也不太了解。我既无力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只得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对于琼瑶这样的表达,显然,她知道内地有著作权法,显然知道有一种方式可以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为什么只控诉不起诉,估计是琼瑶更深知行政干预远比法律维权来的更快。[详细]

“于正之风”何以大行其道?

首先要归咎于行业规范的制定者。文化产业的生命之源就在于原创,没有一套严格且完备的保护及审定条例,就不会有从业者对原创作品的敬畏之心。其次是热捧的观众,明明知道一些编剧是“老抄手”,还是给予热情的“支持”。最后不得不疑问被抄袭的编剧们,你们的呼声去哪儿了?就算是受害者,但编剧们鲜少站出来为自己维权。一是因为举证繁杂困难,二是打官司吃力不讨好,法律上的一些漏洞也为维权造成了一定阻碍。[详细]

琼瑶“打假”于正暴露电视剧产业链条的羸弱病变现状

琼瑶指认于正抄袭,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搜集了抄袭的证据并忍耐多时的结果。从目前播出的《宫锁连城》来看,人物设置、情节桥段与《梅花烙》有着惊人的相似。而于正的否认理由,不仅不能使观众信服,更让自己的编剧能力遭到了强烈的质疑。此番琼瑶“打假”,也折射出了国产电视剧市场的混乱现状:编剧人才缺乏、剧本互相抄袭、电视剧流水化生产……而电视台为了商业需求、提高自身知名度,盲目播出电视剧,致使“雷剧”不断。[详细]

琼瑶举报于正 主管部门岂能失声?

琼瑶举报于正 为全国观众上一堂知识产权课

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应依靠法律。琼瑶阿姨一方面可以将抄袭情况公开,另一方面更应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也只有走司法途径,才能够通过本次抄袭事件,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知识产权的现状,看一看文化的尊严有没有得到保障,怎么才能够得到保障,进而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径得到惩处。这是琼瑶维权的机会,也是于正维权的机会。假若果真如于正所言乃巧合与误伤,也可以顺势恢复声誉,并主张名誉赔偿。在面对知识产权纷争的时候,把裁判尺交给法官,让法官依法判案,无论是老一辈的琼瑶阿姨,还是年轻一辈的于正,都是更公正的。[详细]

琼瑶维权 找官员更要找法官

琼瑶要维护完整权益,最好还是法律维权。不过,看看国内编剧行业中屡被指责的“剽窃”之风,或许多少可以理解琼瑶的“无奈之举”。首先,编剧行业中的抄袭和模仿性质不同,前者被法律所禁止,后者则被允许。其次,维权成本过高、过程过于复杂。版权官司难打的理由就是证据难以确定,尤其是对编剧这种特殊行业。回到琼瑶的个案来看,如果她剧本的主线确实被高度“模仿”,还是希望琼瑶能拿起法律武器,既维护自己权益,也为用法律维护行业秩序做出探索。从长远来看,我国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和执行,为鼓励文化创新提供保障。[详细]

琼瑶举报于正 相关部门别再沉默

影视圈成为抄袭高发的重灾区,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而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视而不见,无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特别是有了网络之后,很多抄袭的东西都难以遁形。可是,如果群众发现了抄袭,并且进行了举报,最后却还是不了了之,难免心里哇凉哇凉的。抄袭的成本如此之低甚至是零成本,无疑会在客观上助长了疯狂抄袭的歪风邪气。但愿琼瑶的公开举报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关部门不再沉默,积极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同时,更应以此为契机对影视圈的丑陋现象进行专项严打,切实维护著作者的权益、观众的利益以及法律法规的尊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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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