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丢失问责不能手软

[来源:人民网]时间:2014-05-11 23: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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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危机事件,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并最终解决,这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这一事件还有诸多疑点值得追问,有诸多教训需要汲取。比如,5月7日丢失,10日才在确定位置后公之于众。那么,是该在第一时间提醒公众,还是在确定位置后再公布?诚然,在未确定位置之前就公布,会徒增人们的恐慌心理,但公众知情权和自我避险意识如何维护?一般而言,放射源都会用专用的装置存放,这个“黄豆大小”的东西怎么解释?显然,有关信息披露并不完全。

  有人说,相对而言,探伤用放射源比较容易丢失,因其经常用于工地检测,是移动性的放射源。这话不错,但考虑到探伤用的放射源易丢失的特性,在使用和管理上,就应当更严格。然而,为什么它还会上演丢失的故事?这决不是钻牛角尖,而是从近年来一些放射源引发的事件,得出的一个严肃思考。

  2005年,在哈尔滨发生一起铱-192伤人事件,却找不到这个放射源究竟从何而来,是谁丢失的至今也未见公开报道。山西省忻州市张芳一家,至今仍深受放射源之害。悲剧的缘由,竟是钴源室管理员记错了放射源数目,技术人员从封存的井里只拿走了五枚金属圆柱体,另外一枚放射源的下落,此后没有人再去关心。这种管理上的混乱令人担忧。曾有普查显示,内地至少有2000枚废旧放射源下落不明。这表明,放射源的管理虽然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但还不能令人放心。

  今天,放射性物质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渐频繁。据央视2005年的报道,当年全国有放射源的使用单位就已超过12000家,使用放射源超过10万枚,且每年以5%到10%的速度在递增。可见,对此的管理不是小事。这种物质由于具有高致病性,任何的流失,都容易造成公众恐慌,唯有最严格的管理,才能让公众放心。

  严格监管与严厉惩罚,能够有效防止放射性物质的丢失。然而,道理大家都懂,就是监管起来乏力,惩罚起来手软。这就有必要下重手。想想这种东西,对百姓生命带来的伤害,对他们生活造成的毁灭性打击,我们就应当管住源头,全程管好接触和使用它们的人。唯有让掉以轻心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满不在乎的单位被罚到肉痛,才能倒逼他们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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