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出租车行业内部的利益结构

[来源:燕赵晚报]时间:2014-03-23 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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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禁止早晚高峰使用“打车软件”之后,上海市有关部门要求打车软件与强生、大众、锦江、海博四家出租车公司电调平台进行对接。某打车软件公司的高管称,某些电调平台已开始向打车软件公司“收租子”,而且要求他们“按单数进贡”。(3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打车软件搅动了出租车行业的一池春水。它改变了出租车行业内部的利益结构,因为用户选择的主导权,使得消费者与出租车司机的双向选择更主动。同时,打车软件产生的新问题如打车难、议价等负面成本转嫁给了公司和管理层面,同时原有的信息平台受到直接冲击。这些变化,本质是打车软件打破了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壁垒,使得行业供求关系在垄断语境下呈现出更多的市场特点,从而导致一些管控规则失灵。这才是出租车公司真正不愿意看到的,也恰恰说明市场对于促进消费公平具有能动作用。

  出租车行业与打车软件公司之间,应当是双向的关系,用与不用谁的打车软件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是打车软件的便利性,让消费者与服务直接供给者成了最大的博弈筹码。只要消费者与出租车司机在诸多选择中找到契合点,来自于行业与管理层面上的“抢逼围”其实是没有作用的。毕竟,打车软件完全可以不依附出租车行业的资源,同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打车软件是信息技术的禁区。

  当然,出租车行业可以通过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来应对打车软件形成的冲击,这是合理的市场行为。问题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加入,在市场博弈中伸进了一只行政的手,从限制到收编,再到纵容出租车公司利用打车软件谋利,既有行政管控社会秩序的思维惯性,也有部门利益绑架催生拉偏架的冲动。

  相关部门的行为,使得博弈偏离了市场公平,而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打车软件归编于行业,既没有法律依据,也超越了部门权限。这表明,市场的作用使得政府对行业单纯行政管理的手段已经不适应,既管不了也管不好,相反会被利益所左右。

  从市场秩序的层面来看,打车软件正在测试着市场软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关键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把行政干预的阻力降低到最小,使得政府之于市场变成单纯的裁判关系。打车软件市场博弈证明,进一步简政放权,是消除市场环境障碍的必由之路。在完善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将权力固化在法治的轨道内,法不禁止的,任何权力作出的政令都应视作无效。同时,类似出租车行业的其它可以由市场调节的行业,也应该完全推向市场,以廓清某些部门管理与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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