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015年8月,L先生在保险公司为自己分别投保一份两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2万)。
2022年8月,L先生因突发疾病身故,家属料理完后事,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公司快速审核调查并给出理赔结论,按照疾病身故赔付了客户买的两全保险3.9万元。意外险合同同时终止。
客户家人对理赔金有疑议,认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两全保险,但是客户是因为意外死亡,没有赔付意外保险金额。
案例解析
意外身故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
疾病身故是指被保险人因为某种慢性疾病或者突发性的疾病身故。
本案中,L先生之前虽然出现过电焊烫伤了脚意外受伤的情况,但是客户的病例上记载L先生后期因血项升高确诊急性淋巴母细胞白血病身故。并非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所以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结论并无异议。
风险提示
温馨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注意:一是要认真考量自身需求,按需选购。二是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三是在关注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的同时,也要了解保险责任的执行标准,如遇到不明白的,要找专业的人员或机构进行咨询了解,以避免潜在的理赔纠纷和经济损失。
(通讯员 朱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