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致力于重振国际贸易推动世界经济焕发活力

2016-09-06 13:20:27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张茉楠 | 责任编辑: 王虔 http://news.china] [作者:张茉楠]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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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全球瞩目的G20杭州峰会是一次引领全球经济走出危机的风向标会议。会议核准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和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形成了积极推进发展中国家融入全球价值链的“杭州共识”。这表明,构筑包容性增长的价值链将对搭建全球新兴贸易治理框架,重启贸易增长引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全球贸易进入低迷期和调整期

近年来,G20主要任务逐步从危机应对向长效治理转变,贸易议题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遭遇百年不遇的大变局,世界经济步入深度调整与结构再平衡的“新平庸”状态;以贸易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贸易增长持续低迷;以大规模跨国投资驱动、高增长中间品贸易为特征的全球价值链步入深度调整期。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全球贸易增长报告,1990-2007年全球国际贸易增长6.9%,2008-2015年平均增长约3.1%,过去一年,全球贸易增长降为1.2%,不到2008年金融危机前10年平均贸易年增长率6.7%水平的一半,贸易对GDP的创造效应不仅大大下降,而且其下降幅度还远高于GDP的下降幅度,低迷的贸易增长对经济发展和就业前景造成负面影响。

全球价值链是先导性议题。在早前的G20会议、APEC会议、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等全球、区域治理平台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全球贸易合作与发展理念。特别是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在主旨演讲中再次强调,要建立“共享协调、开放、包容的全球价值链”“提高亚太经济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优化亚太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形成亚太规模经济效应和联动效应”。

而此次G20贸易部长会议更是发布了G20历史上首份贸易部长声明,批准了“三份文件”: 即世界范围内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和《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工作职责》;达成了“两项共识”,即加强多边贸易体制,以及综合施策、帮助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无疑,这些共识的达成对当前全球广泛的贸易停滞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全球价值链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局

事实上,全球价值链贸易的快速发展早已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也改变了国家间的贸易、投资和生产联系。全球价值链这一新贸易体系归结起来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最终产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阶段的生产;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参与生产过程并在不同阶段实现价值增值;三是至少有一个国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进口投入品,因此产生了大量的中间品贸易和增加值贸易。

而近年来的贸易增长停滞与全球价值链合作的受阻与放缓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进入本世纪以来,中间产品贸易对世界各经济体的重要性显著增加,占整个服务贸易的70%,整个货物贸易的三分之二。然而,目前的国际贸易规则仍以最终产品为对象,对以中间品贸易为特征的价值链贸易形成了较大的不兼容性。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统计,全球已形成400多个RTA(区域自贸协定),这种类似“意大利面碗”的RTA不仅增加了商品贸易跨国流通的复杂性,其逆全球化的“竞争性区域集团”的形成,也导致大量的贸易转移,割裂了全球价值链的分工与合作。

TPP、TTIP等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劳工保护、竞争中立、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绿色壁垒等高标准要求,也大大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市场准入门槛。例如,TPP 明确强调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明确指出,期制订的目的是“促进区域供应链、确保缔约方而不是非缔约方成为协定的生产者”,即在某一缔约方生产。这些规定促进了成员间的生产和供应链整合,却在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与非成员国之间的经贸联系,抵消了由于区域贸易协定带来的“额外收益”。

而另一方面,较高的贸易摩擦成本和贸易投资保护主义也对全球价值链贸易造成很大的伤害。在全球价值链下,中间产品贸易壁垒会产生累积和放大效应,显著提高贸易保护成本。中间产品要进行多次跨境交易,即使这些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水平很低,保护程度也会被多次累积,进而严重影响最终产品成本与价格。因此,必须进一步降低平均关税水平,削减关税峰值和最高关税,鼓励部门贸易自由化(零关税),抑制关税升级,取消进出口中的配额和其他数量限制。

在降低贸易壁垒的同时,需要配套地降低投资壁垒。从微观意义上而言,全球价值链分工是跨国公司在全球布局的结果。降低投资壁垒有利于跨国公司从福利最大化的角度最优地进行投资,从而使得全球价值链的整体福利最大化。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保护政策手段多样,不仅包括传统的反倾销、特殊保障措施等,还包括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以及技术性壁垒等。

因此,G20可以考虑建立相应的指标测度和监控贸易与投资壁垒,从而为降低贸易投资壁垒奠定科学基础。由于APEC也已设想降低贸易投资壁垒,G20可以优先考虑在APEC地区的经济体监控贸易与投资壁垒。

借助G20平台积极构建全球贸易治理新框架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重振贸易增长引擎,打破世界经济增长停滞的僵局?如何借助G20平台积极构建面向下一代的贸易政策新框架对实现全球新的增长繁荣具有深远意义。

我们认为,下一步必须减少中间品环节的征税,修改原产地规则中累计原则以鼓励区域价值链贸易发展,大幅降低中间品贸易成本,进而消除价值链壁垒。应该加快G20与APEC的成果对接,在G20贸易增长战略的框架之下,加快推动全球价值链伙伴计划,构筑面向下一代贸易规则和贸易治理新框架。

1、积极构建全球价值链导向的开放包容性政策体系

从战略设计上要着眼于构建开放包容性政策环境是促进全球价值链高水平合作的核心。

首先,要积极改善投资环境能有效提升国际直接投资,从而促进全球价值链新兴发展。早前的APEC框架内已有许多关于促进投资的承诺,如《亚太经合组织非约束性投资原则》《亚太经合组织投资战略》《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等。但是全球性的投资规则尚未建立。为此,需要在G20框架内建立全球性投资规则的意向。

其次,采取有效的贸易便利化措施。WTO巴厘一揽子早期收获中的贸易便利化协定将极大促进全球贸易和价值链新兴发展。但是,目前批准的成员数尚未达到该协定可以生效的2/3。因此,G20框架内依然可以达成支持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共识,不仅在G20成员国推行贸易便利化措施,还积极促成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早日生效。

第三,推动下一代投资政策。全球价值链合作水平的提升将进一步带动全球跨国投资,而全球跨国投资的新兴发展又将进一步提升全球价值链合作水平。当前,UNCTAD准备在贸易增加值核算基础上研发新一代投资政策框架,建立能够促进跨国投资可持续增长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投资法、双边投资协定、自贸区构建模板。因此,可以再G20框架下加快推动下一代投资政策和全球投资协定的达成。

第四,推动综合性政策的平衡与协调。全球价值链建设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的创新、劳工技能水平、基础设施建设、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环保等,影响到一国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因此,G20应统筹考虑产业政策、创新政策、劳工政策、环保政策等的平衡。

2、以降低成本为切入点,提升全球价值链合作水平

降低进入成本是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和国际产业合作水平的核心和关键环节。此次G20成员国已经达成一致采取措施降低贸易成本,并鼓励所有世贸组合组织成员全面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我们认为,降低成本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贸易成本,还应包括哪些阻碍贸易便利化的非关税壁垒和摩擦成本。非关税壁垒很重要的一个成果是WTO的贸易便利化协定(TFA),G20应推动该协定的早日生效。根据规则,TFA生效的条件是超过2/3的成员国批准。目前,基于国内程序批准该协定的成员才60余个,离2/3的前提条件尚有不小差距。G20应在促成TFA的生效方面进行讨论、做出努力。此外,G20还应致力于降低金融危机以来的贸易保护措施。根据WTO统计,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施加的贸易限制措施明显增加。为降低各国贸易保护措施,G20除像原有的峰会那样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写进共同声明外,还应试图建立监测贸易保护措施的指标,对全球贸易保护程度进行量化和预警,积极消除价值链的制度壁垒。

3、加大全球软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价值链参与水平

在全球价值链的生产布局中,基础设施(如公路、港口、机场、电信、互联网等的高效连接) 是吸引全球价值链活动的关键。对此,G20应全面促进基础设施综合链条的量、质、效。建设专项基础设施链,比如交通链(海陆空联运,有形要素的流动)、信息通信链(信息流)和金融链(资金流)的建设。既要增加这些链条有形部分的建设,也有提高这些链条运营的效率,增进多种基础设施之间的合力。

此外,在软性基础设施方面,要积极增加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投入,促进产-学-研链条建设。全球价值链最核心的是知识资本的竞争。全方位夯实研发与创新基础,尤其要促进人力资本和创新体系建设。要从全球价值链运营中对特定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最新取向,定位国家、产业和企业在人力资本培育和创新体系建设的方向,要促进G20国家在产、学、研三者的紧密融合。

4、构建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大中小企业伙伴计划

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并从中获取或以机制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的相关议题是一致的,如TPP的中小企业章节也是致力于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因此,未来可以考虑:

一是在G20框架下取缔具有保护性质的非关税措施,构建“全球价值链大中小企业伙伴关系计”,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减免、技术转移、市场监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使小企业更好的融入到全球价值链分工网络中,更好地发挥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生产出口商、跨国公司分包商以及进入海外市场的服务商等的作用。

二是基于安塔拉倡议,G20成员国应当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和国际经济体系。鼓励并支持世界中小企业论坛,作为加强市场中小型企业新兴发展的协调机构。

三是支持并加强国际组织的贸易融资和贸易促进的工作,特别是支持中小型企业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机构。

四是通过国际商会和B20机制,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参与的对话和交流,并将这种对话交流机制化、平台化、常态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战略研究部 张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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