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特权不能止于取消"O"牌

取消了“O”牌并不等于取消了特权,取消特权光靠取消特权还不够。

2014-04-21 第550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O”牌车是特权的一个缩影,特权的横行必将引起民众不满。“O”牌下课,初衷良善,既是为公车正名的第一步,也是顺应民意的一大步。但长远而言,这样的进步,只是程序正义的一小步。一句话,“O”牌下课,公车监督不能止步。

全国22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汽车“O”牌照

各地"O"牌照的汽车多年来都是拥有和其他字母号段不一样行驶权力的号牌,也就是所说的特权车。初步统计目前全国22个省份已经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本月的16号,贵州省的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就在同一天,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了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的公安专段号牌也将被鄂A等普通号牌来取代。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已经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四个。由于群众对"O"牌泛滥意见纷纷,从10余年前开始一些省份就开始取消了这个号段的车牌,早在2003年黑龙江省就最早取消了"O"牌,在2004年上海是全面取消了沪O的车牌……[详细]

取消"O"牌 迈出规范公车第一步

取消“O”牌特权符合公平之义

“O”牌车遭受反对的本源无非是车的主人有保护伞、有特权,惹得起事、平得了麻烦,与公平、平等格格不入,对干群关系产生负面影响。此番,政府取消“O”牌车的举措不同,具体产生的效果也有好有坏,但本意都是好的。对于一些地区的明确号段、混用民用车、消除违章记录等换汤不换药的方式,只能短时间内蒙蔽视听,最终反而会带来监督困难、公车私用等新的问题。[详细]

取消“O”牌车,我们应该点个赞

各省纷纷取消“O”号车牌,正是鉴于“特殊车牌”的诸多负面效应,显然是顺应民意、回归法治本义之举。此举,民众应该点个赞。毕竟,让政府自我否定,取消代表身份象征、有着一定特权的“O”号牌,这是需要勇气的,需要具备“壮士断腕”的勇气,从中我们应该看到政府部门转变作风的决心。[详细]

取消特权光靠取消"O"牌还不够

取消“O”牌不难 难在破除特权

取消某种特定车牌并不是难事,难的是“取消”某些人脑海中的特权思想。对某些官员来说,有权在手,衣食住行都得讲特权,这样仿佛才有些“当官”的感觉。开车出门也是如此,别的车都得遵守法规,我的车却能藐视红灯,要的就是这份人无我有的特殊待遇。因此,哪怕“O”牌取消了,一些人仍想牢牢抓着特权不放,寻找制度的漏洞。更加恶劣的是交警提前记领导车牌这样的举动,换个角度看或许正是因为特权被迎合惯了,官员们才产生了特权依赖症。[详细]

监督公车使用不能仅取消“O”牌

道理并不复杂:一方面,“O”牌公务车本身不是洪水猛兽,公众并非是对公车挂什么号牌有忌讳,而是深恶痛绝于“O”牌公务车上的特权。马甲易换,特权难除。仅仅让公车号牌泯然于众,并不能消除公众对车轮上的滥权与腐败的忧虑。另一方面,眼下而言,在不少地方,车牌号基本还是公众区分公车与私车的关键,在公车监督并不那么给力的背景下,一下子让公车车牌有了“保护色”,那些循着号牌而发挥作用的监督举报线索,还能继续火眼金睛吗?[详细]

取消特权号牌谨防“换汤不换药”

没有“O”牌并不等于没有“特权”,更重要的是根除特权思想,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信任。真正的公务用车就必须在车辆的明显位置贴上统一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才是真正取消特权,如果一味地仅仅取消特权号牌,那只是换汤不换药,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特权只会愈演愈烈。[详细]

铲除特权车,消除特权意识是关键

取消“0”牌车,更需取消特权思想

此次贵州、武汉等省市取消“0”牌车,从事件本身来讲,是消除特权的具体措施,然而,殊不知车牌换了马甲,特权车依然横行。规范公务用车,不能单靠取消“0”牌照。祛除“特权车”的沉疴,只有消除了领导干部脑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才能治本。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反腐和规范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彻底铲除“特权车”这颗毒瘤。[详细]

取消“特权车” 限牌不如限权

车辆本身是没有特权的,“特权车”背后是有特权的人。“特权车”横行霸道,实际上是部分党政机关领导自恃手中的特权。对于“特权车”的治理,限牌、限号不如限权,如果只是取消了特殊牌照,却不把这些人头脑中的特权思想去掉,就是治标不治本了。所以,我们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又要在惩治特权现象的制度建设上下力气,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特权车”这个痼疾。[详细]

去除心中的“O”牌情结

虽说现在众多省份宣布取消“O”牌车,但如果特权思维和“O”牌情结不除,公车违规后可能还是会没人管,即便交警开出了罚单,一些神通广大者或许也会设法将罚单取消或由公款埋单。因此更为重要的是去除心中的“O”牌情结和特权思维。对于公车不时违规的现象,有关方面不能指望搞搞宣传、开展一两次集中行动就能断根,而应建立长效机制,将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对违规者严惩不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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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刘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