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丢铱”丢掉的不仅仅是放射源
放射源找到了 三天时间却“丢”了
放射源找到了,三天时间却“丢”了。一起被丢掉的,还有以人为本的理念。人民生命健康高于一切应是遇到任何困难的优先选择,可在此次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生命健康得到重视的有力体现,反而只看到了有关部门事后的邀功自夸与沾沾自喜,这给群众带来的伤害,可能是铱-192都比不了的。信息公开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信息透明化,乃是一方政府执政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这一点都认识不到,将来被“丢掉”的东西只怕会更多。[详细]
放射源丢失比手术刀遗落肚中更可憎
放射源的丢失事故,如同医生将手术刀遗落于病人肚子里一样可恨可憎,这其中折射着相关放射源使用和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对于这种可恶的失职、渎职行为法律必须发出强烈的零容忍信号: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以单位重罚和责任人刑事处分的形式严厉责任,彰显决心,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杜绝此种屡发不止的放射源丢失事故、恐慌、灾难。[详细]
放射源丢失背后暴露何种真问题?
“南京丢铱”再现放射物监管漏洞
除了事前的操作或管理漏洞,此次事故也暴露出官方在信息发布与应急处置方面的不足。早在5月7日,放射源铱-192就被发现丢失,相关部门接到企业报案后,在“全力以赴查找放射源”的同时,也应立即向社会发布公告,一方面可以让群众对来历不明的拾获物产生警惕,以免遭受辐射损伤,另一方面也可以群策群力,尽快找到丢失的放射源。然而遗憾的是,直到5月9日晚,有网友发布江苏省卫生厅要求医院留意受放射源影响患者的紧急通知截图,公众才得知南京某单位丢失放射源一事。[详细]
谁来为丢失放射源事件买单?
事情7号就已发生,却到10号才告知公众,期间的三天在干什么?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发布公告?是不是其中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都需要政府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是企业的故意隐瞒还是政府的知情不报?这些都使整个事件变的不那么简单。对于这种事,不应该找到就了事,理应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更应该在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态度和作风,让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不再发生。[详细]
类“南京丢铱”事件如何杜绝?
有关各方应该亡羊补牢明确责任
及时、详细、公开放射源铱-192丢失消息,民众并不会恐慌,相反,一味地“捂”、封锁消息,民众一旦知情了,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恐慌和混乱,类似的例子并不鲜见。所以,先别忙着为找回放射源而庆幸,在涉及放射源泄漏这样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上,今后有关各方应该亡羊补牢,明确责任,强化监管,避免一再出现类似的“丢失”事件。另一方面,政府也有责任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民众的戒备心理和主动防范意识,最大可能地减少辐射侵害。 [详细]
放射源丢失问责不能手软
严格监管与严厉惩罚,能够有效防止放射性物质的丢失。然而,道理大家都懂,就是监管起来乏力,惩罚起来手软。这就有必要下重手。想想这种东西,对百姓生命带来的伤害,对他们生活造成的毁灭性打击,我们就应当管住源头,全程管好接触和使用它们的人。唯有让掉以轻心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满不在乎的单位被罚到肉痛,才能倒逼他们打起十二分精神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