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自愿者协会”这个真的应该有!
“扶会”“扶正”社会风气
人具有自然属性,也有最基本的需求,其中包括精神需求,更包括物质需求,这既是人作为生物得以生存下去的基本要素,也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不应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在物质方面的补偿需求简单地视作与“义”相对立的“利”。必须看到,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帮助他人而致自己的切身利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时,也需受到来自社会的支持和保护。[详细]
“扶会”独辟蹊径 令人为之叫好!
其实,很多人在讨论“扶不扶倒地老人”的时候,都会支持“扶”,然而在现实中面对倒地老人的时候,一些人犹豫了,因为受到之前彭宇案、许云鹤案等的影响。所以,每当发生扶人遭讹事件时,大家都在思考:如何让做好事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呢?有人建议以法律消除人们不敢帮扶的顾虑;有人建议建立一个老人出行保障基金,加大对助人为乐者的法律保护。而卢氏“扶人志愿者协会”却独辟蹊径,探索出一条积极的、弘扬正能量的做法,令人为之叫好。[详细]
“扶不扶”缘何成一道社会难题?
“扶人”风险无处规避
面对“扶人协会”的新闻,不由让人想起前段时间的两起事件。今年3月15日,深圳巴士集团公交师傅马爱平扶起跌倒老人反被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此前的2月17日,深圳一公司女高管倒在地铁口因无人救助而不幸死亡的悲剧,让人唏嘘。如果“扶人协会”此前得到推广,扶人被讹以及倒地无人救助的悲剧有可能避免,因为面对扶不扶的争论,大多数人并非铁石心肠,如果有相关组织承诺“买单”,扶人的举手之劳就会容易得多。[详细]
社会道德信任有所缺失
扶,是我们所受的道德教育所倡导、鼓励的。但是,扶人是有风险的,弄不好会引火烧身。不扶,见义不为,有难不帮,不符合道德要求,必然遭受道德的谴责。扶与不扶,确实很让人纠结,很让人为难。难就难在:一方面,我们的社会道德要求人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老吾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必须去扶。另一方面,现在市场经济社会,人心已不古,好事再难做,社会缺乏起码的道德信任,受恩不思报,助人反遭讹,救人反被诬,出于明哲保身,保护自己,扶不得。[详细]
期待扶人协会”演变成“扶人社会”
“扶会” 让利益症结有了被解开的可能性
之所以会存在许多扶人反被讹,以及老人摔倒没人扶的事例,其症结就在于双方对利益的考量:见人不扶是怕被讹诈,从而自己在经济上受损;讹诈扶人者,也是想通过此获得一笔意外之财。但有了“扶会”之后,此利益症结就有被解开的可能:人多力量大,“扶会”的组成中可能有律师,可能有医护人员,还可能有公安民警,这些群体可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给予扶人问题专业性的帮助——律师可在协会的发动下,免费为会友提供法律帮助;医护人员可提供伤情检测;公安民警可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提供侦探分析。[详细]
制度“补钙”是道德良心硬气的关键
搀扶老人不仅是公民的事,也是政府部门的事。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与保险公司三方将联合在省内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广东省户籍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将获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去年11月,北京也出台了类似规定,惠及300万北京老年人口。权力部门多伸手,老人摔倒就不至太惨烈。 扶人协会是道德良心的“撑腰体”,但要让扶老人更有底气——撑腰还不够,制度“补钙”才是硬气的关键。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