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如何做

2014-01-01 22:18:39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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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12--29 新华社)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不在公务活动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并要求建设无烟机关。这是在反腐整风中对干部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既反映出中央对领导干部在社会事务中起带头作用的殷切期望,又是推进党要管党、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需要。

  关于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问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早有明确规定,深圳特区和武汉等地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则。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禁令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未得到遏制。尤其是部分领导干部不遵守条例,“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更有甚者,个别干部还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从中滋生出腐败现象。

  习总书记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在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改作风之时,领导干部应以摒除“四风”为己任,提高认识,当好标杆,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切实管住自己,真正起好带头作用。

  吸烟有害健康。据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有3亿吸烟者、7.4亿人受到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2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但是,我国公众对于吸烟危害的认知度却相当的低。一项针对全球15个国家的吸烟者进行的调查表明,中国只有不到10%的人不赞成吸烟,为全球最低。即使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令,也还是无法强有力的改变吸烟者众多的现状。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在餐馆、酒吧、茶楼、网吧等公共场所烟雾缭绕,瘾君子照样我行我素、丝毫也不顾及别人。客观地说,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普通群众居绝大多数。所以,在领导干部做好榜样的前提下,群众也应自觉跟进。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样的好政策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必须落实在“禁”上,只是“批评教育”对瘾君子还不能形成震慑力。一是防范。要通过宣传教育解决认识的问题,当吸烟者充分认识到危害时,在思想上就自觉树立起“禁烟”的警戒线,并有可能主动去劝阻和制止他人。二是惩处。禁令本身要完善、可操作,必须明确禁烟范围、执法主体和处罚规定,全面协调,加强监管,用“铁腕”整治。比如,能否考虑设临时机构专门管理,聘请退休人员在公共场所巡查,或引入民间力量来劝诫。

  “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事情虽不大,但这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应该自觉改变陋习、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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