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悲剧拷问了什么?

时间:2013-12-22 2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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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圆通速递公司一辆由武汉发往潍坊的货车在卸载时发生化学物品泄漏,但快递公司未能正确及时处理,发出的被污染包裹除造成一人死亡外,快递派送工作人员和有多名收件人出现了头晕、呕吐的症状。(12月21日京华时报)

  应该说,因为快递邮寄的物品在途中发生泄露,污染了快递包裹,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确实非常鲜见。“夺命快递”的出现,给我们敲响了快递行业的安全警钟!

  虽然事发突然,但条分缕析,我们还是能梳理出这件事的一些“征兆”。比如,早在28日晚间,圆通快递的两名工作人员因刺激性气体出现呕吐症状后,快递接收公司就向寄件公司进行了业务咨询。

  遗憾的是,对方的回答竟是“无太大危害”。正是这样误导式的回应,仅仅经过简单通风处理的快递车辆再次投入使用。结果,又有3名员工发现了中毒症状。而与此同时,一些被派送的快件寄到了顾客手中,在很短的时间,就发生了这样不幸的悲剧。

  可见,如果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出现不良的中毒反应之后,快递公司就在第一时间封存泄露的污染源,并暂时停止发放受到污染的快递,这起夺命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所以,笔者认为,从这起悲剧中,快递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一,没有主动担当起邮寄物品前仔细开箱检查的责任。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四项中规定,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而圆通速递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圆通并无危险品承运资质。既然没有承运危险品的资质,我们不禁要问:为啥这些危险的化学品就轻而易举地上了圆通公司的车辆呢?可见,圆通公司在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检查的环节,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其二,也暴露了快递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不足。因为运输的化学品发生了泄露,明明自己的员工出现了不良反应,圆通公司的处理,竟然仅仅是“通风”,而后继续派送快件。可见,圆通公司对快递过程中的安全细节,还是存在很多常识性的错误和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

  眼下,因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成了我们很多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何保障快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显然承载了很大的民意期待。虽然,“快递夺命”的发生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对于这样的快递事故,我们还是要吸取深刻的教训,把快递安全的底线牢牢hold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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